返回列表 发帖

2010年11月27日AAC新闻



宠物狗吓到人最高罚500元 养犬须守十条规定

http://www.yznews.com.cn/news/2010-11/27/content_3446937.htm


扬州网讯(记者 戴燕)11月27日,记者从市Z.F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备受广大市民关注的《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规定,公安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养犬干扰他人生活、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拘留等处罚。


    市区养犬有了规定管理区

     近年来,市区犬类数量激增,养犬管理问题一直为广大市民关注。将于下月起施行的《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市区养犬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具体范围是扬溧高速、槐泗河、廖家沟、壁虎河、夹江、长江合围以内的区域;重点管理区以外为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可以饲养1—2条小型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一般管理区内可以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但必须实行拴养或者圈养。


     需要强调的是,“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从事犬类饲养、交易、展览、表演、诊疗服务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军用犬、警用犬、导盲犬以及动物园、科研实验用犬等特种犬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市区居民养犬要签订责任书

     想养犬,你符合条件吗?根据“办法”规定,市区居民养犬应当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本市的合法身份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与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了养犬责任书;所养的犬只的数量、品种也要符合规定。


     除了个人以外,单位养犬也必须具备“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护卫、表演等特殊需要;具有健全的养犬管理安全制度;有专人管养犬只;有安全的犬笼、犬舍”等条件。


     此外,办法还规定实行养犬免疫登记和强制免疫制度,并提倡养犬人自愿投保“犬只伤人险”。


    您的爱犬需要植入电子芯片

决定饲养犬只,并且种类数量也符合规定,接来下还要什么手续呢?根据办法规定,市区居民或单位饲养犬只,必须到畜牧兽医部门接受狂犬疫苗预防接种和免疫登记,为犬只植入电子芯片,领取犬类免疫登记证和犬免疫牌,并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按照规定,饲养人应当根据犬类免疫登记证规定的期限到畜牧兽医部门续接种狂犬疫苗。畜牧兽医部门的强制免疫登记信息应当与公安部门、社区居委会实行信息共享。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应当督促饲养人携犬只到畜牧兽医部门接受狂犬疫苗预防接种和免疫登记。


    犬类免疫登记证损毁、遗失的,养犬人应当在20日内向原免疫发证部门申请办理补证。犬只死亡或者丢失的,养犬人应当在犬只死亡或丢失之日起20日内到原免疫发证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放弃饲养的犬只应当被送往犬只留检所

公安部门将负责设立犬只留检所,收容处理无主犬、流浪犬、养犬人放弃饲养的犬只以及因违反本办法被收容的犬只。犬只留检所收容的犬只,自收容之日起10日内原养犬人可以将犬只领回;逾期无人领回的,可以由其他人领养。


领回、领养人应当符合养犬条件,并办理养犬免疫登记和其他相关手续。无人领回、领养的,由犬只留检场所予以处理。畜牧兽医部门应当对犬只留检所的犬只进行检疫、防疫;依法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


此外,养犬人因故确需放弃所饲养犬只的,应当将犬只送交犬只留检场所,并到原免疫发证部门办理注销手续。重点管理区内提倡饲养绝育犬。犬只产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60日内将幼犬转让他人或者送交犬只留检场所。



    养犬干扰他人生活,最高罚500元

据统计,市区目前有各类犬只6万多只,其中大多数犬主不能规范养犬,存在着随意饲养、放遛大型犬、烈性犬,不及时注射疫苗,犬类随地排泄,犬吠扰民等问题,因养犬产生的纠纷不断发生,犬类伤人事件明显增加。


本办法规定,下月起公安部门将对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办法还规定养犬人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还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新闻链接】养犬须遵守十条规定


根据规定,养犬人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市场、学校、医院、商店等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不得携带犬只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人力三轮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带犬只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携带犬只出户时,应当束犬链(不超2米)、挂犬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因登记、年检、免疫、诊疗等出户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或者为犬只戴嘴套、束犬链;对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定期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不得在上午7:00—10:00、下午5:00—7:00携带犬只出户,其他时间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挂犬牌、束犬链,并与他人保持一定的距离;严格履行《养犬责任书》其他义务。
!qqconnect:connect_viewthread_share_title!: !qqconnect:connect_viewthread_share_to_qzone!!qqconnect:connect_viewthread_share_to_qzone! !qqconnect:connect_viewthread_share_to_weibo!!qqconnect:connect_viewthread_share_to_weibo! !qqconnect:connect_viewthread_share_to_pengyou!!qqconnect:connect_viewthread_share_to_pengyou!
做个合格的主人:不离不弃,绝育免疫  对待伴侣动物,请用领养代替购买     对待流浪动物,请用绝育代替扑杀

其他动物





潮人必备:皮草 围脖和浮云

2010年11月27日

http://money.jrj.com.cn/2010/11/2709358660280.shtml



仿佛是一夜之间,微博就成了大家的新宠,半年前还为了偷菜废寝忘食的时髦男女们迅速转移到了“织围脖”的阵营。天天参加时尚派对的我们开始发现大家渐渐地沉默了,所有场合大家都来不及礼数周全的寒暄,就开始举起手机拍照,然后就低头奋指疾书。新品、模特、潮人、明星、后台、现场装饰、甚至是菜单请柬,没有什么不能被织上围脖的。

  我还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现在在微博上,最容易被大家转载的就是各种动物保护类的帖子。尤其是最近,一个活扒猞猁皮的帖子“奢华美丽背后的残忍”被转载得非常疯,这虽然一直没有形成一个反响巨大的事件,但是对于动物保护的意识正在通过这种方式传播出来。

  随着我们对于环境保护的了解越来越深入,我们可以了解到所谓环境保护绝对不是捐点钱,喊几句口号那么简单。一边捐款呼吁,一边破坏环境的事我们身边似乎并不少见,能够在生活的细节中学会为动物们争取一点生活的权利就已经善莫大焉了。

  可能绝大多数中国人并不知道,中国当前的毛皮正在满足全世界80%的需求,这很显然是一个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以环境为代价的另一个血证。虽然大多数皮草产品的供应者宣称,他们使用的皮草来自人工养殖,但是这丝毫不能改变这一行为血腥的事实,因为皮革皮草的采集本身就是一种非常残忍的行为。要知道平均每秒就有一个鲜活的生命,因为你的爱美之心而丧生。但凡有一点皮草制作常识的人就会知道,一件大衣的原材料绝对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省料”,作为一个动物由于毛和皮的生长不尽相同,所以大量的边角料被废弃,一套服装至少大概要夺走60只貂或100只仓鼠的生命。即使是毛领子和袖口或者镶边,也绝非你想象的用整块皮革的边角料就能完成,而这些装饰才是真正皮草的主要用途。

  另外,即使是养殖过程中,动物遭受的折磨也绝不是我们所能想象的。为了让动物在养殖过程中不至于破坏皮革,动物们被屠杀前的生活空间是极其狭窄压抑的,而且他们不断目睹同类被屠杀心理上也极为紧张。由于精神紧张和乏味,它们总是非常焦躁,彼此之间的互相伤害也不在少数,而为了保证皮草的柔软,活体取皮几乎是养殖者的共识,动物们在死之前遭受包括毒气、溺毙、绞杀、电击肛门等残忍的酷刑。

  中国当前的毛皮生产满足了全世界80%的需求。但皮草加工对环境有很大伤害,为了防止皮草服装腐烂,在加工时需要大量使用有毒的酸性物质来处理原料,这些物质是水体和土壤的重要污染源。

曾几何时,时尚圈的人们开始变得麻木,他们可以成功的分裂成两个人,一个愤世嫉俗,可以为一个小流浪猫被困泪流满面,他们会响应各种为环保呼吁的公益活动,努力树立一个道德高尚社会责任感强的伟大形象;另一方面看见整张皮草的外衣就会眼睛放光,拿个鳄鱼皮手袋还要挑剔是不是整张鳄鱼身上扒下来的皮,这时候我们就会自动变身为一个完全不知道这些皮草从何而来的时尚圈中人。像美丽的黑珍珠纳奥米·坎贝尔小姐一样,可以在海报上放开怀抱用身体印证“宁可裸体,也不穿皮草”,转瞬间就可以穿着皮草大衣昂首阔步在时装大师的T形台上。能够像Stella Mccartney那样身体力行,不用皮草,采用一切环保的手段设计出同样受欢迎的好设计,需要的绝对不仅仅是口号和做秀。
做个合格的主人:不离不弃,绝育免疫  对待伴侣动物,请用领养代替购买     对待流浪动物,请用绝育代替扑杀

TOP

拒绝皮草!!!
QQ:359858347
汕头流浪狗救助站Q群:30490643
汕头爱猫者协会Q群:24285909

TOP

返回列表

广播台

      关于本站 | 社区文化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免责声明
      GMT+8, 2024-12-22 13:03, Processed in 0.119006 second(s), 8 queries, Gzip enabled
      © 2010 汕头爱猫者协会 (汕头爱猫者协会 http://www.stcfa.org)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discuz!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180号 粤ICP备1307855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