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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9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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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芬陀利華</B> 发表于 <I>2009-9-19 9:39:12</I> BR><P>楼上的,请不要火药味那么重,这么做对大家都不好,大家都对猫猫倾注了一定的心血,未必就你一人够格,请不要拿审讯的眼光对待人!</P><P> </P><HR></BLOCKQUOTE>我好象也没有说你不够格吧?但是你这种做法实在不合乎常理,陈店那边大把流浪猫等着你去救助和帮忙找领养,汕头这边我们有自己的规范,对于流浪猫狗来说,能找到领养家庭就尽量不要三转四转,这样对猫狗本身也是不利的.虽然你作为长辈,但是我们这方面懂的并不比你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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