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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网 2010-6-18 市民买回美洲鳄龟欲放生 专家建议需谨慎

本帖最后由 叮当多 于 2010-11-23 18:20 编辑

http://www.cwca.org.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9806

      
        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 刘国成 文/图
  “有人在街上贩卖野生动物!”6月15日,市民胡先生向本报反映,连日来,一伙外地男子向过往路人兜售野生鳄龟。胡先生及其朋友先后从商贩手中高价买回13只鳄龟并准备放生。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15日上午,记者在太阳城商业区一间门市房见到胡先生及朋友买回的13只鳄龟。据了解,6月13日上午,3名外地男子拎着麻袋在太阳城附近向路人兜售时,胡先生和朋友认为这是濒危物种,对方却说这些鳄龟是养殖的,可以合法买卖。出于保护野生动物的考虑,胡先生及其朋友先后从贩子手中高价买回13只鳄龟想放生。15日上午,胡先生等人拨打110报了警。
  海港公安分局太阳城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接到报警后,民警在海浪花水产市场附近找到其中一名贩卖鳄龟的男子。在派出所,该男子称这些鳄龟是他以每只300多元的价格从北京市内一家批发市场买来的,交易时,卖方称这些鳄龟都是养殖的,他这才放心上街贩卖。由于不了解相关的专业知识,民警通过110指挥中心咨询了渔政部门,渔政部门称这种鳄龟不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随后,民警将该男子释放。
  随后,记者致电秦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了咨询。该中心一位技术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规,不论这些鳄龟是野生还是养殖的,在没有相关驯养手续的情况下进行的贩卖行为肯定是违法的。 但鳄龟作为一种外来物种,随意将其放生,很可能会对本地物种的生存构成威胁,进而有可能破坏本地生态状况。因此建议广大市民,若要将外来物种放归大自然,最好先向相关部门咨询并接受专业人士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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