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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动物福利与动物权利之辨析

<P>动物福利与动物权利之辨析<BR>常纪文<BR>动物福利与动物权利之辨析 </P><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BR>&nbsp;&nbsp;&nbsp; 近十来年,一些学者在研究动物保护时引入了国内外动物保护者和伦理学者广泛使用的“动物权利”一词,并运用动物在个别国家可以被判处死刑、可以继承财产等个案素材论证把动物作为法律主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他们认为,立法主体不等于法律关系的主体,立法主体必须是人,而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人,也可以不是人。例如,对于动物,它们虽然不能用语言表达其诉求,作出像人一样的意思表示,但是它们的主人或者其他代表人、代理人,可以基于自己对动物的了解代表动物要求有关的人为或者不为某些行为。这种认可动物权利的观点,实际上是把动物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但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主体对待。<BR>&nbsp;&nbsp;&nbsp;&nbsp; 对于这类观点,笔者认为,如果真要把人与动物之间的主客体关系上升到法律关系主体和主体之间的关系,那么就必须把目前大多数国家已经固定几百年的主客二元法律结构和由该结构所维护的法律秩序作出重大调整,否则根本不可能实现。而对于这个调整,暂且不论其逻辑推理上的缺陷,不论其可能受到大多数法学学者何种程度的集体抵制,也不论这种调整是否会起到比现行法律结构更大的作用,仅就法律结构和立法体系的重构来说,其任务的浩繁,恐怕任何国家都难以接受和完成。因此,立法强调“动物权利”缺乏可行性。即使把动物提升为法律关系主体是必要的,那么这种必要体现在法律关系的内容中,就是动物保护机制必须具有独特性。笔者认为,动物保护机制,无论是仅有人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结构下,还是人和动物都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结构下,其实质都是要求人做什么,不做什么,与现行主客体二元化法律结构的法律机制没有什么两样。既然法律机制的实质一样,那么,就动物尊严和福利的保护效果而言,把动物提升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结构,并不会优于现行的把动物作为客体或者保护对象的法律结构。因此,立法强调“动物权利”的必要性不足。基于此,欧美等发达国家或者地区的绝大多数动物保护立法仍然继续使用动物福利的术语,如德国1998年修订的《动物福利法》在目的中就明确阐述,“人类应保护生命和动物的福利”。<BR>&nbsp;&nbsp;&nbsp;&nbsp; 在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的主客二元法律结构和由该结构所维护的法律秩序之下,在人与动物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中,人既是法律的制定者,也是动物福利法律行为规范的被要求者。人依照自己制定的法律向动物提供福利(好处);动物由于不具有现代法律架构和秩序所认可的意思表示,既不可能通过流血斗争来争取权利,有意识地、独立地要求人类为它们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也不可能通过讨价还价来减免自己的义务,扩大自己的权利,因此,它们只能被动地接受人类提供的“好处”(福利)。这种被动性,说明动物是人类支配、管理和同情的对象,是福利的被施舍者。这体现在法律上,其地位只能是客体而非主体。那么,人为什么通过立法给自己施加一个保护动物的公法义务呢?因为人是地球上最高级的动物,具有其他种类动物所不具有的理性和人道性。也就是说,动物所享有的各种好处来源于人的单方面恩惠和体谅,人的恩惠和体谅首先来源于人通过直觉和科学手段可以体察到动物具有痛苦情感,其次来源于人类把对同类的情感关怀延伸到非人的动物身上,体现了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高尚情*。正如1987年的《保护宠物动物的欧洲公约》在导言中指出:“欧洲理事会的各成员国……考虑到人类具有尊重所有具有生命的生物,并且把宠物动物与人类有一种特殊关系的观念印入脑海的道德义务……考虑到宠物动物对人类高品质生活的重要性和因此对社会的价值……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1998年,该公约的缔约国德国在修订其《动物福利法》时也有类似表述:“本法的目的是,基于对伙伴生物的责任心,人类应保护生命和动物的福利。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引起动物疼痛、使其遭受痛苦或者伤害。”可见,欧洲国家制定动物福利法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维护人的尊严。而这个尊严的维护,虽然有政府的监督管理为后盾,但它不是基于人类社会以外的压力,而是基于人类的自我反省。<BR>&nbsp;&nbsp;&nbsp;&nbsp; 从动物学上看,动物具有广泛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从动物伦理学上看,满足这种需求就变成了人类的一个道德性义务。如果把这种伦理学上的道德性义务生硬地照搬到法学上,不加以从伦理学到法学的学科转化,那么这种伦理性的义务,在法学上就可以理解为人必须按照动物的意愿去善待动物,人的这种行为也就变成了满足动物权利而履行的法律义务。由于动物的福利需求即伦理性权利需求是广泛的,因此,如果不加以学科转化,这种广泛的伦理性权利需求到了法学上,就变成了无边的难以被人类满足的动物权利。这不符合实际。因为法律是人类制定的,如果抛开人的利益和立法的主体性空谈动物的保护甚至动物的法律权利,不仅对人类没有什么好处,也不利于人类持续地给予动物以充分的福利。因此,伦理学上的动物权利,在法学上,必须经过调整的可能性和调整的可行性来筛选和加工。<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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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从法学的角度看动物权利的主张</P><P>&nbsp;</P><P><A href="http://www.sina.com.cn">http://www.sina.com.cn</A> 2005年11月29日06:00 光明网</P><P>  对于动物权利,国人大多缺乏了解。原因很简单,人权为中国社会所普遍接受也不过是最近几年的事,因此在动物权利的问题上,我们大家都需要一个学习和思考的过程。因此,莽萍老师主编的 护生文丛 的出版真算得上及时雨。<BR>  在为动物权利辩护的各家之中,国人最熟悉的不外乎彼得·辛格与汤姆·睿根。辛格的《动物解放》影响极大,有动物保护运动的《圣经》之称。该书主要是从功利主义的立 [被屏蔽广告]</P><P><BR>[被屏蔽广告]</P><P>&nbsp;</P><P>场出发,强调既然动物也有感觉,就不该受到折磨。而睿根则从传统的自由权利的观点出发,认为动物是有自觉意识的生命主体,具有不被奴役的自由权利。<BR>  相比之下,执教于美国拉特格斯法学院的G.L.弗兰西恩则从法学的角度,对于动物权利提出了一个简明而新颖的辩护思路。他在《动物权利导论》一书中指出,在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着一个关于动物权利的共识,即向动物施以不必要的痛苦是错误的,而且这一共识在欧美等国已经体现于动物福利法等各种法律的形式中。然而,人类对待动物的实际情形,却与人们的道德共识相去甚远。<BR>  动物权利之所以得不到实质保障,就是因为动物被当作人类的财产,这样财产权利就构成了动物保护的障碍。因为我们总是想要在人类的财产权利与动物权利之间谋求达到某种平衡。而在这种所谓的平衡中,人类的一切做法,只要是通行的、常规的习惯,只要有经济上的意义,只要符合人类的需求,无论是对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还是仅仅体现了个别人的怪僻,都因为人类可以任意支配其财产的权利而得到纵容。这样一来动物的权利就丧失了理论上所拥有的效力。<BR>  弗兰西恩指出只有动物在法律上不再是人的财产时,平等考虑原则才能生效,动物的权利保护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他在对动物权利进行讨论时,强调讨论权利的前提是,不被他人作为财产对待的权利,这是最基本的权利,是其他权利的基础。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弗兰西恩对于呼吁保障动物福利不以为然,认为如果不从根本上否定掉动物作为人类财产这一理念,动物保护就不会有任何根本的进步。正如要拯救被压迫的奴隶,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否定奴隶作为财产的观念,彻底消灭奴隶制,而非倡导人道地对待奴隶,也不是规定奴隶基本的生活底线。<BR>  弗兰西恩对于动物权利讨论具有非常鲜明的特点,一方面作为法学家和动物权利公益诉讼的实践者,他将抽象的理论探讨与实际的法学实践结合起来,抓住财产权的关键,指出只有突破财产权的限制,才能使得大家已经达成的道德共识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他强调无论从伦理思考的哪种角度入手,都必须首先以平等考虑原则为前提,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将动物权利的思考提高到元伦理学的层次上,为各种角度的伦理学思考提供了基础平台,有力地推进了动物权利的研究,贡献颇大。<BR>  弗兰西恩所着力批评的,不是某些特殊情形下对动物的残忍迫害,而是为现代文明社会所普遍接受,大家天天熟视无睹的各种制度化的动物迫害,它们已经成为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食用动物、狩猎、动物表演、穿着皮草等等。在压迫动物的制度化行为中,以活体实验最值得研究,因为规模巨大,每天都会有许多动物惨遭折磨,而且似乎是最理直气壮地进行的:通过研究来拯救人类于病困之中,难道还有什么可以非议的吗?事实上,动物实验是以一个自相矛盾的假定来支撑的,即一方面假定动物与人体高度相似,所以动物实验的结果可以有意义地推广到人体上,另一方面又假定,人与动物是如此的不同,以至于我们对待动物可以任意胡为,不加怜惜。<BR>  深入研究就会发现,支持动物实验的许多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例如,医疗程序与疗法的开发究竟未必像想象的那样依赖于动物实验。即使从动物实验中可以获取一些有利于人类医疗的信息,也不等于说动物实验是唯一的渠道,甚至也未必是效率更高的方法。例如,利用动物实验研究艾滋病花了数十亿美元,但这些结果对于艾滋病的研究帮助很小,因为人体感染艾滋病的情形,与动物感染的情形完全不同。而同样的金钱如果用在相关教育以及保险套的发放上则会更加有效。<BR>  更有甚者,动物实验常常阻碍了人类的健康事业。例如,流行病学的统计研究早就证明了吸烟与肺癌的关系,可是相关的动物实验研究却很难拿出与之相一致的数据来,正是这个原因使得烟草工业可以许多年不在广告中提出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从而使得很多人生病死亡。类似的,虽然早已有石棉可以使人体致癌的证据,但是由于动物实验没有证明石棉的危害,也使得美国政府对石棉的相关管制推迟了好几十年。<BR>  弗兰西恩指出,实际上进行的绝大多数动物实验是完全不必要的。而近几十年来替代动物实验的方法已经有了大幅度的增长,它们同样有效而且更省力、省钱,但是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由于实验动物产业为维护产业利益做了很多工作,这些方法并未得到普及。<BR>  类似以上这样一些颠覆我们传统常识的知识和观念,书中比比皆是。以国人目前的认识水准来读弗兰西恩的这本书,可能会不容易接受其如此彻底激进的观点。但在我看来,问题不在于弗兰西恩的观点太过激进,而是我们被长期以来的错误习惯遮蔽了道德良知。从这个意义上看,本书就更值得我们认真阅读、思考和讨论(这种讨论当然也包括来自反对动物权利论的人们的诘难)。<BR>  (《动物权利导论——孩子与狗之间》,(美)G.L.弗兰西恩著,张守东、刘耳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1版,30.00元) <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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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畜牧法》对动物福利作出新要求&nbsp;&nbsp;&nbsp; 热&nbsp;&nbsp;&nbsp;&nbsp;&nbsp; </P><P><BR>作者:佚名&nbsp;&nbsp;&nbsp; 转贴自:山东畜牧信息网&nbsp;&nbsp;&nbsp; 点击数:61&nbsp;&nbsp;&nbsp; 更新时间:2006-7-17&nbsp;&nbsp;&nbsp; 文章录入:bzxm2004 <BR>&nbsp; <BR>据《科技日报》2006年7月6日报道: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动物福利等作出了新要求。 <BR>  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说,畜牧业在农业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和明显。目前我国畜牧业产值已超过1.3万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5%。农民人均来自畜牧业的收入超过600元,约占农民家庭经营现金收入的30%。一些畜牧业发达地区,畜牧业现金收入已占到农民现金收入的50%%左右,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饲料工业、畜产品加工业、兽药、食品、制革、毛纺、畜牧机械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并吸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 <BR>  目前,从事畜牧业生产的劳动力达1亿多人。2005年与我国畜牧业生产密切相关的饲料工业、畜产品加工、兽药等产业的产值超过了8000亿元。随着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对畜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 <BR>  张宝文说,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畜牧法》就是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章节中都始终贯穿了这条主线。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特别是畜禽养殖一章,重点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并确立了畜禽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和安全,畜牧法对分散养殖进行了规范,对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条件要求、养殖行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和动物福利等作出了规定。为了与畜牧生产过程监管相适应,畜牧法还专门对畜禽交易场所、交易行为和运输行为进行了规范,主要是保障畜禽生产管理的措施在交易和运输环节得到落实。另外,畜牧法单独设置了质量安全保障一章,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维护畜禽产品质量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BR>  张宝文说,传统的分散小规模养殖方式在许多欠发达地区还普遍存在,有的甚至还占主导地位。如我国生猪和肉牛的家庭小规模分散饲养仍然占65%,肉羊占60%,奶牛和蛋鸡各占40%。张宝文说,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要从我国国情和当地实际出发,在鼓励发展现代化规模养殖的同时,允许传统的生产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畜牧法》规定,对分散养殖应继续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必要的技术服务,引导并帮助他们转变生产方式,逐步扩大养殖规模,走现代畜牧业发展道路。在牧区,鼓励舍饲圈养、划区轮牧,逐步实现草畜平衡,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同时,在畜禽标识管理、养殖过程中的行为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加大了对分散养殖的规范力度,以保证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BR>  张宝文指出,动物福利在国际上一般包括五个标准:动物免受饥饿的权利,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的权利,免受恐惧和不安的权利,免受身体热度不适的权利,表达所有自然行为的权利。保护动物权利,特别是防止虐待动物,加强动物福利,是人类社会进步文明的标志,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截至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出台了有关反虐待动物的法案。 <BR>  《畜牧法》在总则、畜禽养殖和畜禽交易与运输等方面都对动物福利作出了规定,要求畜牧业生产经营者改善畜禽繁育、饲养、运输的条件和环境,提供适当的繁殖条件和生存、生长环境,运输中应采取措施保护畜禽安全,并为运输的畜禽提供必要的空间和饲喂饮水条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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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动物福利 <BR>李克杰 <BR>《法学家茶座》第 5 辑乔新生教授的《动物福利法散议》是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乔教授对人类福利的关怀之情跃然纸上,令人感佩。但与此同时,我也感觉到,乔教授对动物福利与动物权利的区别似不甚清楚,有些观点似有商榷的余地。这里,我想简单地谈点个人看法。所谈论者主要是针对农场动物的福利问题,其他动物如野生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和娱乐动物的福利这里基本上就不涉及了。 <BR>一、动物福利与动物权利 <BR>动物福利与动物权利是两个不同的事情。动物福利者主张善待动物,反对虐待和残害动物,主张在利用动物为人类服务(提供肉奶蛋皮毛等)时,即在动物饲养、运输、宰杀过程中,要尽可能地减少给动物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和应激,保证动物不受虐待。动物福利者主张改革农场动物的现代集约化(工厂化)饲养方式,以提高动物的福利。总之,要人道地对待动物(动物福利运动又称人道运动)。而动物权利者(动物权利运动又称动物解放运动)则主张动物有内在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如果说天赋人权的话,在这里就是天赋动物权;如果说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在这里就是所有的动物(包括人这种动物)都是平等的。动物权利者反对对动物的利用,主张废除对动物的集约化饲养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对动物福利基本上存在共识,多数人赞成动物福利及其立法。而对动物权利则不然,其哲学思想仅为少数人所认同。极少数动物权利的极端者被主流社会视为好斗甚至恐怖主义分子。例如,动物解放阵线( ALF )就是这样一种极端组织。 1987 年 4 月, ALF 焚毁了尚未完工的加州大学兽医诊断实验室,造成损失 450 万美元。此前此后 ALF 进行了一系列的破坏活动。据美国司法部 1993 年的一份报告称,自 1979 年登记在案的破坏活动共 313 起,活动主要针对大学实验室,也有针对肉食品加工厂和皮毛兽场的。其中至少 60% 为 ALF 所为。美国联邦调查局( FBI )将 ALF 定为“国内恐怖组织”。针对 ALF 等极端组织的破坏活动, 1992 年美国国会通过动物机构保护法案 (AEPA Animal Enterprise Protection Act) 。 AEPA 之后的十来年, ALF 的破坏活动重点转向皮毛业。其中比较突出的有: 1996 年 11 月放火烧了明尼苏达洲一家皮毛公司,造成损失近 200 万美元; 2000 年 9 月冲击衣阿华州一家水貂场,放走 14000 只水貂。不过请注意,从整体上讲,动物权利者是反对暴力的。动物权利的温和者试图淡化动物福利与动物权利的区别,认为这种区别是人为的或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对动物的同情、关怀和尊敬。在欧美发达国家,动物权利的温和者的社会影响有所见长。所以,有人担心这会使动物福利立法偏离正确方向。美国医学进步组织( AMP )曾致信美国所有法学院的院长,警告动物权利的危险哲学思想正成为法学院的热门课程,学生对动物权利哲学的兴趣对于关心医疗保健事业的人来说是不祥之兆,因为动物权利者的要求一旦成为法规,将严重影响生物医学研究。 <BR>二、动物福利与人的福利 <BR>这个问题比较大。这里仅从一个不大不小的视角来观察它。人们通常认为动物福利会提高生产成本、减少利润;这也成为人们反对动物福利的主要理由之一。其实,多数情况下,并非如此;而是动物福利措施有助于提高利润。因为基本的动物福利措施都有助于改善动物的健康状况,而动物的健康同动物的生产性能有着直接的紧密的联系。而且,动物福利措施有助于提高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我曾在一家国有奶牛场工作 3 年,对此深有体会。健康舒服的奶牛会带来更高的收入;善待奶牛是利润最大化的主要措施。在干净、舒适的环境中,施以合理的管理措施,比如提供充足的营养;通过计划繁殖,使奶牛产奶高峰期尽可能避开盛夏高温期,从而减免双重应激(高温热应激与高产应激)对奶牛的重压等,奶牛更能充分地发挥遗传潜力,同时,有助于保持和改善奶牛的健康,从而提高奶牛的终生产奶量与终生经济效益。(需要指出的是,通过遗传育种和人工选择而获得的奶牛高产对奶牛来讲是一种应激,高产对奶牛来讲是绝对不需要的,但人类需要,因此是一种必要的应激。于此亦可略见动物福利与动物权利的分野。)同样重要的是,环境清洁干净、奶牛健康是确保牛奶质量和安全所必需。瑞士联邦农业经济与工程研究所曾做过研究:奶牛的散放饲养( loose housing )与栓系( tie-stalls )方式比较,在提高奶牛福利的同时,建筑成本与人工投入均有降低,条件是奶牛群(成母牛)规模要超过 20 头。总之,基本的动物福利措施(包括一些高标准的动物福利措施)要么降低成本或减少损失,要么虽提高成本但却带来更高的收入,要么能提高动物源性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在国内动物福利水平普遍比较低的今天,动物福利措施所带来的好处尤为明显。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多数情况下,动物福利就其本质来言是人的福利。所以,动物福利跟“惨淡的人生”、“淋漓的鲜血”没有什么关系,如果说有,那也是有助于或多或少地改变之。 <BR>关于这一点,不妨再看一个小例子——人道屠宰( humane slaughter )。美国人道屠宰法案( HSA ) 1958 年 8 月由艾森豪威尔总统签署, 1960 年 6 月开始正式生效。此法案要求必须使动物快速失去知觉 (用电击或其他方式)后才能进行宰杀以减少动物痛苦。(犹太教 Kosher 宰杀方式与伊斯兰教 Halal 方式不受此法限制。)这一人道屠宰法案的实施在减少动物痛苦的同时,使得屠宰工的工作环境变得更为安全,工人伤害事件大幅降低。道理很简单:可以想见尚有知觉的猪牛被捅刀会做怎样的挣扎。 <BR>当然,有些动物福利措施特别是高标准的动物福利措施会使生产成本增加,如比较大的空间要求意味着要么需要更多的土地,要么饲养更少的动物。虽然为避免过度拥挤、实现动物健康和生产性能,最低的空间要求是必需的,但是,过多的超出确保动物正常生理机能所需要的空间要求,来满足动物的自然生活需要,对于人多地少的中国是不现实的。但是,这并不表明对动物福利只能无所作为。它所表明的是:国际社会在制定国际间适用的最低动物福利标准时,应该也必须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等限制条件;中国在实施动物福利时,宜取渐进之方式,从那些能够显著改善动物健康和促进动物源性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的动物福利措施做起。 <BR>三、动物福利与科学 <BR>因为鱼儿不会说话,就无法了解它的感受。那是庄子时代。 <BR>当然,必须承认,人们现在对动物行为学上的了解仍很不足,尽管过去的几十年里对动物行为学的研究增进了人们在这方面的了解。这种不足导致农场动物出现异常行为、出现长期应激,严重影响动物福利,进而影响动物健康及生产性能。动物行为学方面的研究有助于科学、客观地测定动物福利,有助于减免乔教授所批评的“以自己的思维代替动物的思维”和“人类只不过是将自己的思维方式强加给动物罢了”,即有助于减免我们认为对动物“好”与动物自己感觉好之间的不一致,从而有助于提高动物福利,增进动物健康。当然,动物福利涉及的科学很多,动物行为学只是其中之一。而且,动物福利问题的复杂性就在于它不仅涉及多门自然科学,还涉及伦理、道德、经济和政治等诸多方面。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也都有重要影响。而在这些方面,各国有各国的不同。如何求同存异?同者之一即为科学(虽然科学家在进行研究时,也要受到价值判断的影响)。动物福利的标准与措施必须以科学为基础,而不是以别的什么,如人与动物同性论( anthropomorphism )为基础。惟有以科学为基础,才有可能避免乔教授所批评的“中国的学术界有太多形而上学的逻辑思维”。 <BR>我不好讲欧盟要求农民必须在猪圈中给小猪提供干草、锯末等的规定是建立在坚实的科学基础之上的。但科学家确实在这方面做过很多研究,发现仔猪在生长发育过程中用于探求活动的时间较多,如鼻拱寻食( foraging/rooting )行为等。而现行集约化生产环境过于单调,加之其他因素,如猪群密度过高、有害气体(二氧化碳、氨气)过浓等,仔猪极易表现出咬尾、咬耳等异常行为,猪的攻击性增强。造成被咬者失血感染,缺少食欲而生长受阻,而行为发出者也因过度兴奋而致饲料转化率降低。给仔猪提供干草、锯末等,可显著减少仔猪的上述异常行为。当然,咬尾行为的原因比较复杂。或许欧盟的规定有些“冒进”,但是如果说欧盟的这项旨在改善仔猪福利的规定“不但搞笑而且有些虚伪”, 余期期以为不可。 <BR>再者,我们讲动物福利,是指在利用动物为人类服务时,要尽可能地减少给动物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和应激,保证动物不受虐待和残害;不是说要将小猪“从猪圈里释放出来,让他们的个性得到充分宣泄”或“解放它们的肉体,让它们享受到做人的尊严”。不必走极端;走极端就成动物权利了。 <BR>四、动物福利问题的意义 <BR>从近几年发生的有关动物及动物产品国际贸易的事件来看,动物福利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已是一种事实存在。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动物福利在将来有可能成为国际贸易规则的一部分。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OIE )已经将动物福利,连同食品安全(侧重于畜牧场层次上的食品安全措施),列于其 2001—2005 战略计划中,并于 2002 年成立了动物福利工作组,研究制定能够在国际间适用的关于动物福利的指导性原则。待到 OIE 国际委员会( OIE 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成员国代表组成)通过后,成员国即可在双边的基础上使用这些指导性原则作为动物及动物产品贸易协议的基础。为促进全球在动物福利上的共识,充分吸收各种利害相关者( stakeholders )的意见, OIE 于 2004 年 2 月召开了“动物福利全球大会”。 <BR>在全球化和所谓“地球村”的今天,那种认为 动物福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可能的。中国现在是畜牧业生产大国,要想成为畜产品的出口大国,必须重视 动物福利问题,必须重视进口国民众对动物福利的关注。 <BR>作者现供职于北京市大兴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BR>文章转载自《法学家茶座》第七辑 出版于 2005 年 1 月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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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试论在农场动物福利问题上应采取的对策 <BR>&nbsp;&nbsp;&nbsp;&nbsp; <BR>原发表日期: 2005-07-25&nbsp; 原作者: 北京市大兴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李克杰&nbsp; 文章来源: 《中国畜牧杂志》2005年第7期&nbsp;&nbsp; <BR>-------------------------------------------------------------------------------------------------------</P><P>  1 有关动物福利的国际动态<BR>  <BR>  动物福利在过去的二、三十年里成为一个重要的国际公共政策问题。自乌拉圭回合结束和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以来,关于动物福利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的争论受到了相当的关注。欧盟自1999年西雅图会议以来一直力图将动物福利纳入谈判议题中,均不获支持。目前,WTO—SPS(SPS: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又有译作: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协议不包括动物福利。欧盟在呈交世贸组织的建议中提出将动物福利归入“非贸易关切”(non-trade concerns),通过三种方式加以解决:多边协议;产品标签,标明产品是如何生产的(如蛋鸡是笼养的还是放养的)以及符合何种动物福利标准;“绿箱”措施,即把补偿生产者由于实行高标准动物福利而引起的成本增加的国内支持措施纳入“绿箱”中。<BR>  <BR>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已将动物福利,连同食品安全(侧重于畜牧场层次上的食品安全措施),列于其2001—2005战略计划中,并于2002年10月成立了动物福利常设工作组,研究制定能够在国际间适用的关于动物福利的指导性原则。OIE的任务主要是农场动物和水生动物的福利问题,首先解决运输、人道屠宰和出于疾病控制目的的动物宰杀,然后是畜舍和管理;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再涉及实验动物与野生动物的福利问题。这些标准、指导原则和建议一经OIE国际委员会(OIE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全会通过后,成员在进行动物及动物产品贸易时即可在双边的基础上使用这些原则,而且,在国内、地区或国际范围内这些原则也可以成为产业部门之间如餐馆连锁店、分销者与畜牧生产者进行商业谈判(如制定产品规格等)的基础。OIE希望它所制定的标准、指导原则和建议能够给尚没有动物福利立法的国家提供立法基础。OIE的最终目的是领导各国在动物福利立法上逐渐协调一致(harmonization)。<BR>  <BR>  2004年2月,全球动物福利大会(Global Conference on Animal Welfare)在巴黎召开。第13版OIE《陆地动物卫生法典》的第三部分“附录” 新增 “动物福利(section 3.7.)”。OIE计划于2005年5月召开的第73届OIE国际委员会全会上通过动物福利标准。<BR>  <BR>  2 动物福利的三种标准<BR>  <BR>  OIE强调动物福利的标准、指导原则和建议的制定将以科学为基础,而不是以别的什么,如人与动物同性论(anthropomorphism)为基础。动物福利是一个涉及科学、伦理、文化、经济和政治等诸多方面的复杂问题。以科学为基础有利于各方面取得共识。但是,科学家在进行研究时总要受到价值判断的影响;这一点在动物福利的科学研究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具体讲,关于动物福利有三种不同但又有联系的标准,各自的支持者都声称标准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的。这三种标准是:一、生物机能(biological functioning)标准,特点是使动物生物机能运转正常,动物保持健康,有着良好的成活率和生长率,有着良好的生产性能;二、情感状态(affective states)标准,特点是尽可能减免动物的负面情感状态,如痛苦、不安、恐惧、沮丧等,增加其正面状态如满足、快乐等;三、自然生活(natural living)标准,特点是使动物过上自然生活,在一个自然或准自然的环境中表达其正常行为,不受过分限制。举蛋鸡为例,生物机能标准(以成活率、产蛋率和饲料转化率为指标变量)要求每只蛋鸡需面积450 cm2(研究表明,若低于450 cm2,则成活率、产蛋率和饲料转化率这三个指标均有下降),这是欧洲共同体委员会1988年通过的标准。情感状态标准要求面积750 cm2,这是欧洲联盟委员会1999年通过的标准。由加拿大一家有机农业协会给出的自然生活标准是2300 cm2。情感状态标准和自然生活标准还要求配有供蛋鸡夜间休息用的栖息架(perch)、供蛋鸡退而产蛋用的抱窝箱(nest box)等设施;自然生活标准另要求每日6小时的室外自然光照。三种标准反映了三种不同的关于动物福利的价值判断;任何一种标准都是科学与价值观相互作用的产物。<BR>  <BR>  3 如何看待动物福利及动物福利可能会带来的影响<BR>  <BR>  如何看待动物福利,我认为有两点比较重要。一是它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有不少哲学家曾阐述过人与动物的关系及其道德伦理的关注,提倡善待动物。但直到近一、二百年特别是最近几十年动物福利才在国家法律法规中体现出来。虽然1641年马萨诸塞湾地区(Massachusetts Bay Colony)通过的法律(the Body of Liberties)第92条就明确规定了不得虐待任何供人类使用的动物,第93条则规定应给予长途迁移途中的动物(牛)以足够时间的休息和恢复;但这仅是某一局部地区的法律规定,关于动物福利(反虐待动物)的国家法律却是近两个世纪之后的182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马丁法案”。这里,有一点请注意,古代法律虽有规定不得伤害他人的动物,不得伤害借用的马牛等,但这些规定完全是从动物作为人的财产和工具出发的,即不得损害或毁坏他人的财产和工具。因此,不能称之为动物福利法,只能叫做与动物有关的法。二是从历史上看,动物福利与人的福利(物质福利与精神福利)紧密相关,具有一致性。未来的动物福利立法应继续坚持这一点。</P><P>生物机能标准的动物福利以保障动物生物机能正常运转和动物健康为旨归,因而同动物的生产性能有着直接的紧密的联系。而且,生物机能标准的动物福利措施未必会增加生产成本。瑞士联邦农业经济与工程研究所曾做过研究:奶牛的散栏舍饲(loose housing)与栓系(tie-stalls)方式比较,在提高奶牛福利的同时,建筑成本与人工投入均有降低,条件是奶牛群(成母牛)规模要超过20头。总之,生物机能标准的动物福利措施要么降低成本或减少损失,要么虽提高成本但却带来更高的收入。而且,动物健康是保障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生物机能标准的动物福利,就其本质来言,是人的福利。 <BR>  <BR>  另一方面,畜牧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畜牧业所面临的头号问题是动物健康与疫病防制。而且,动物疾病和人畜共患病亦关乎人类健康,有着重要的公共卫生的意义:疯牛病与禽流感即是明证。动物卫生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动物健康与疫病防制“是压倒一切的”。2004年年初中国局部地区爆发的禽流感基本上发生在集约化程度不高的养殖场或农户庭院养殖。再者,疾病也是动物痛苦的主要因素,是动物福利的头号敌人。<BR>  <BR>  因此,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来言,动物福利应以生物机能标准为主,兼顾其他两种标准(其他两种标准中与动物生物机能和健康密切相关者)。如若动物福利立法过于强调动物的感受和情感,过于强调动物的自然生活需要,不惟加大经济发展的成本,亦将给执法带来巨大困难。<BR>  <BR>  如果说OIE的传统领域—动物疾病与人畜共患病的防制—有利于加强成员国的合作与团结,实现“共赢”(1924年28个缔约国创立OIE,就是出于疫病防制上的国际合作的必要性);那么,OIE的这一新领域—动物福利—则容易出现分歧和冲突。一旦动物福利成为国际规则,则在此规则下各个国家损益程度不同。很可能使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在动物及动物产品国际贸易的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恶化。动物福利不应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国际社会在制定国际间适用的动物福利标准时,应该也必须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制约条件。<BR>  <BR>  假动物福利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的事情所以会发生的背景之一是,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农业协议》要求非关税措施关税化、削减关税、削减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其他协议如SPS、TBT等使技术性壁垒趋于规范,而新一轮多哈回合将进一步深化农业贸易自由化进程,农业市场将进一步开放,这有可能使得有着巨额农业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的部分发达国家,出于国内农业利益集团的压力或其他政治经济上的考虑,转而寻求和采用新的贸易保护形式。动物福利是一个选择。估计将来由动物福利产生的贸易纠纷会增加。<BR>  <BR>  4 在动物福利问题上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对策<BR>  <BR>  4.1 对内要积极。动物福利问题的出现,社会对动物福利的关注,总的来说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而且,基本的(主要是生物机能标准的)动物福利措施通常能够提高动物生产性能,带来经济上的利益。在国内动物福利水平普遍比较低的今天,动物福利所带来的好处将更为明显。另一方面,虽然目前WTO—SPS协议不包括动物福利,但从近几年发生的有关动物及动物产品国际贸易的事件来看,动物福利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已是一种事实存在,尽管这种影响尚“起于青萍之末”。<BR>  <BR>  因此,我们必须以积极的态度来应对,以科学为基础,取渐进之方式,从那些能够显著改善动物健康和促进动物源性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的动物福利措施做起。<BR>  <BR>  4.1.1可以考虑将动物福利的基本原则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总则中;在将来要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兽医法》中,应当明确动物健康与动物福利是兽医的职责所在。至于具体的动物福利措施可适时写进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比如,因控制动物疫情或其他原因而必须捕杀动物时,应尽可能以使动物产生最少痛苦的方式进行,这一条非强制性规定可写进“动物防疫条例”中。有关动物福利的规定在起始阶段应主要是鼓励、教育和引导性质的。<BR>  <BR>  4.1.2要加强动物福利的科学研究,使得动物福利的标准与措施的制定建立在坚实的科学的基础之上。一般来讲,动物福利的科学研究涉及五个方面:空间与环境;管理、处置(handling)和运输;疼痛、恐惧、痛苦和沮丧;损伤与疾病;饲料、饮水和不良营养。国内在动物福利的科学研究上还比较欠缺,有些方面还是空白。需要加强动物福利的科学研究及其国际合作。鉴于动物福利与动物健康的紧密联系,“生物机能”标准的动物福利措施应成为畜牧场“良好管理规范”(GMP Good Management Practices) 的重要组成部分。<BR>  <BR>  4.1.3要加强动物福利的宣传与教育。这分两块。大众教育的主要目的一是培养对动物的爱心,要善待动物。二是消除人们在动物福利上的一些错误认识,如将动物福利与动物权利混为一谈等。至于专业教育,应使动物福利在畜牧兽医专业课程中占有一席之地。<BR>  <BR>  4.1.4要注意跟踪和研究国际动物福利的发展趋势及其对国际贸易的可能影响。<BR>  <BR>  4.2 对外要坚持发展中国家立场。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发展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了动物福利的水平必然是初级的。孟子批评齐宣王的“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不是我们所希望发生的事情。而且,动物福利的贸易保护作用已现端倪,其背后有着一定的国际政治、经济背景。因此,在国际上,我们必须坚持发展中国家立场,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在国际社会制定国际间适用的动物福利标准中发挥我们的作用和影响。同时,要加强动物福利科研上的国际合作。</P><P>收稿日期:2004-12-28</P><P><BR>文章转载自《中国畜牧杂志》2005年第7期  出版日期:2005年7月25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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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禽流感警示:动物福利背后的经济得失 <BR>&nbsp;&nbsp;&nbsp;&nbsp; <BR>原发表日期: 2005-11-10&nbsp; 文章来源: 中国财经信息网&nbsp;&nbsp; <BR>-------------------------------------------------------------------------------------------------------</P><P>  最近,在全球范围内频频发生的禽流感疫情为我国畜牧业敲响警钟:关注动物福利,改善饲养方式和饲养环境,与人类健康和经济利益息息相关。<BR>  这种警示也让人们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食品安全和动物福利的问题上来。我国越来越多的政府官员和农业企业已经开始将提高动物福利作为应对眼前危机的重要举措。<BR>  不正确饲养方式与疫情不无关系<BR>  在现代畜牧业为人类提供丰富的肉、奶、蛋等动物源性食品的同时,人们也正日益为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性担惊受怕。英国因疯牛病问题造成80多亿美元的贸易损失。2001年至2003年发生在欧洲的口蹄疫,造成近百万头家畜被扑杀,造成几十亿美元的经济损失。2004年以来接连不断的禽流感疫情,已经殃及16个国家和地区。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38.4万只禽类感染发病,总共有近46.3万只死亡,销毁超过1.4亿只禽类,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对社会的影响目前尚难估量。<BR>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元平说:“稍有不慎,动物疫情就可能给某一地区的畜牧业造成致命性的打击,因此而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威胁着人类的健康安全。”<BR>  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近期出席在北京举行的“动物福利与肉品安全国际论坛”上说,欧洲一些媒体认为,正在全球发生的禽流感疫情与禽类不正确的饲养方式不无关系。实际上,动物福利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今年在四川省发生的人感染猪链球菌疫情,与一些生猪饲养环境差有着直接联系。<BR>  消费者爱买“生活幸福”的肉类<BR>  而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改善动物福利早就被当做确保食品安全的良策之一。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公认的动物福利内容包括:在动物生存期间,给它们创造较好的生存环境,提供良好的饲养条件,尽可能满足动物的生理和本能的需求;在运输和宰杀时,尽量不使它们感到痛苦和恐惧。<BR>  欧盟是倡导动物福利的先驱,在过去30多年,就农场动物福利建立了一系列法律条约,并继续对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如将于2007年1月生效的一条禁令规定:禁止终生将牛养殖在狭窄的牛栏里。这也就意味着,那种高密度养殖条件下生产的牛肉,届时将会因不符合动物福利标准,而被禁止进入欧盟市场。<BR>  欧盟动物福利科学委员会主席唐纳德-布鲁克先生认为,欧盟提高动物福利标准,是欧盟消费者的要求。许多欧洲的消费者愿意购买那些饲养条件较好的农场里所生产的肉类。一些业内人士说,消费者之所以会有这样的选择,是基于肉类安全的考虑。在全球范围内濒濒发生的禽畜疫情危机,也让我国政府与相关企业意识到,关注动物福利,既是提高肉类质量,关注食品安全之要求,也是应对国外肉类出口福利壁垒之所需。<BR>  在我国许多养殖场和屠宰场,大规模养殖的畜禽已经“习惯”了挤在狭小、透不过气的空间里;屠宰流程也相当“残忍”,动物能听到同伴的惨叫,看到同伴流血。食品专家认为,动物临死前被虐待会增加病原体的繁殖和排泄,不利于食肉者的健康。<BR>  动物福利是商机也是挑战<BR>  英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国际部高级项目经理李博说,欧盟目前是中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因此,对中国的农场主和肉品制造商来说,能否满足欧盟消费者对高福利肉品、蛋类需求,既是一个机会,同时也是挑战。<BR>  事实上,一些率先“觉醒”的中国农业企业已经认识到保护动物福利的重要性并从中受益。比较而言,河北省邯郸市兴龙养殖场的猪过着“幸福的生活”:睡觉有软床,夏天开空调、冬天放暖气,有专门的自由采食区、饮水区,定期可享受淋浴。按其生活习性还为猪提供了拱土、磨牙、蹭痒的地方。<BR>  通过这种方式饲养的猪因为肉质好,在市场上每公斤价格比一般猪要高2元多。在我国的太行山区,散养鸡下的鸡蛋价格是普通鸡蛋的好几倍,而且市场供不应求。<BR>  据统计,2004年,我国畜禽出栏量为:生猪6亿多头,羊3亿只,牛5千多万头,家禽120亿羽。在全球肉类生产中,中国的猪肉和羊肉产量位于世界第一,禽肉和牛肉产量分别位于世界第二和第三。世界农场动物福利协会首席执行官琼斯-斯莉弗女士认为,“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畜禽养殖大国和畜禽屠宰加工大国而言,关注动物福利问题的意义非同寻常。”<BR>  在北京举行的“动物福利与肉品安全国际论坛”结束时,一些农业企业、相关专家发出倡议,号召农场生产者不虐待动物,不在屠宰前注水,不给动物喂不良食物等。<BR>  “保护动物福利同时是出于出口贸易考虑”,中国科技大学商学院法律教研室主任宋伟说,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畜牧大国而言,畜产品出口量占总产量的比例却不足2%,原因之一就是与不适当的养殖和屠宰方式有关。欧盟国家的一位畜牧产品进口商曾造访黑龙江省的一家大型养鸡场,准备购买数目巨大的活体肉鸡,但是这笔生意最终由于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欧盟规定动物福利标准而流产。<BR>  以出口肉鸡为主的秦皇岛正大有限公司负责人刘俊华告诉记者,为了与国际接轨,他们正在推行福利化养殖模式,确保肉鸡品质。他相信,越来越多的中国农场主正通过保护农场动物福利提高养殖效益,进而争取更多的国际农产品市场份额。<BR>  更引人注目的是,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透露,我国目前正在加紧起草《畜牧法》和修订《动物防疫法》,以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BR>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高级兽医师秦贞奎告诉记者,在严峻的现实面前,我们已经充分意识到了提高动物福利的重要性,中国政府有决心、有能力、也有办法解决好这个问题。</P><P>(记者 张涛 孙晓胜 胡梅娟) <BR>经济参考报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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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最近海南不是要拟建“国际狩猎基地”,吸引国际有钱人~</P><P>濒危动物坡鹿将成猎杀对象(曾比大熊猫还要濒危的物种)~</P><P>一头能要价8~10万美元!!!</P><P>还有前不久那关于野牦牛的~~~</P><P>无言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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