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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2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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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试论在农场动物福利问题上应采取的对策 <BR> <BR>原发表日期: 2005-07-25 原作者: 北京市大兴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李克杰 文章来源: 《中国畜牧杂志》2005年第7期 <BR>-------------------------------------------------------------------------------------------------------</P><P> 1 有关动物福利的国际动态<BR> <BR> 动物福利在过去的二、三十年里成为一个重要的国际公共政策问题。自乌拉圭回合结束和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以来,关于动物福利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的争论受到了相当的关注。欧盟自1999年西雅图会议以来一直力图将动物福利纳入谈判议题中,均不获支持。目前,WTO—SPS(SPS: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又有译作: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协议不包括动物福利。欧盟在呈交世贸组织的建议中提出将动物福利归入“非贸易关切”(non-trade concerns),通过三种方式加以解决:多边协议;产品标签,标明产品是如何生产的(如蛋鸡是笼养的还是放养的)以及符合何种动物福利标准;“绿箱”措施,即把补偿生产者由于实行高标准动物福利而引起的成本增加的国内支持措施纳入“绿箱”中。<BR> <BR>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已将动物福利,连同食品安全(侧重于畜牧场层次上的食品安全措施),列于其2001—2005战略计划中,并于2002年10月成立了动物福利常设工作组,研究制定能够在国际间适用的关于动物福利的指导性原则。OIE的任务主要是农场动物和水生动物的福利问题,首先解决运输、人道屠宰和出于疾病控制目的的动物宰杀,然后是畜舍和管理;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再涉及实验动物与野生动物的福利问题。这些标准、指导原则和建议一经OIE国际委员会(OIE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全会通过后,成员在进行动物及动物产品贸易时即可在双边的基础上使用这些原则,而且,在国内、地区或国际范围内这些原则也可以成为产业部门之间如餐馆连锁店、分销者与畜牧生产者进行商业谈判(如制定产品规格等)的基础。OIE希望它所制定的标准、指导原则和建议能够给尚没有动物福利立法的国家提供立法基础。OIE的最终目的是领导各国在动物福利立法上逐渐协调一致(harmonization)。<BR> <BR> 2004年2月,全球动物福利大会(Global Conference on Animal Welfare)在巴黎召开。第13版OIE《陆地动物卫生法典》的第三部分“附录” 新增 “动物福利(section 3.7.)”。OIE计划于2005年5月召开的第73届OIE国际委员会全会上通过动物福利标准。<BR> <BR> 2 动物福利的三种标准<BR> <BR> OIE强调动物福利的标准、指导原则和建议的制定将以科学为基础,而不是以别的什么,如人与动物同性论(anthropomorphism)为基础。动物福利是一个涉及科学、伦理、文化、经济和政治等诸多方面的复杂问题。以科学为基础有利于各方面取得共识。但是,科学家在进行研究时总要受到价值判断的影响;这一点在动物福利的科学研究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具体讲,关于动物福利有三种不同但又有联系的标准,各自的支持者都声称标准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的。这三种标准是:一、生物机能(biological functioning)标准,特点是使动物生物机能运转正常,动物保持健康,有着良好的成活率和生长率,有着良好的生产性能;二、情感状态(affective states)标准,特点是尽可能减免动物的负面情感状态,如痛苦、不安、恐惧、沮丧等,增加其正面状态如满足、快乐等;三、自然生活(natural living)标准,特点是使动物过上自然生活,在一个自然或准自然的环境中表达其正常行为,不受过分限制。举蛋鸡为例,生物机能标准(以成活率、产蛋率和饲料转化率为指标变量)要求每只蛋鸡需面积450 cm2(研究表明,若低于450 cm2,则成活率、产蛋率和饲料转化率这三个指标均有下降),这是欧洲共同体委员会1988年通过的标准。情感状态标准要求面积750 cm2,这是欧洲联盟委员会1999年通过的标准。由加拿大一家有机农业协会给出的自然生活标准是2300 cm2。情感状态标准和自然生活标准还要求配有供蛋鸡夜间休息用的栖息架(perch)、供蛋鸡退而产蛋用的抱窝箱(nest box)等设施;自然生活标准另要求每日6小时的室外自然光照。三种标准反映了三种不同的关于动物福利的价值判断;任何一种标准都是科学与价值观相互作用的产物。<BR> <BR> 3 如何看待动物福利及动物福利可能会带来的影响<BR> <BR> 如何看待动物福利,我认为有两点比较重要。一是它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有不少哲学家曾阐述过人与动物的关系及其道德伦理的关注,提倡善待动物。但直到近一、二百年特别是最近几十年动物福利才在国家法律法规中体现出来。虽然1641年马萨诸塞湾地区(Massachusetts Bay Colony)通过的法律(the Body of Liberties)第92条就明确规定了不得虐待任何供人类使用的动物,第93条则规定应给予长途迁移途中的动物(牛)以足够时间的休息和恢复;但这仅是某一局部地区的法律规定,关于动物福利(反虐待动物)的国家法律却是近两个世纪之后的182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马丁法案”。这里,有一点请注意,古代法律虽有规定不得伤害他人的动物,不得伤害借用的马牛等,但这些规定完全是从动物作为人的财产和工具出发的,即不得损害或毁坏他人的财产和工具。因此,不能称之为动物福利法,只能叫做与动物有关的法。二是从历史上看,动物福利与人的福利(物质福利与精神福利)紧密相关,具有一致性。未来的动物福利立法应继续坚持这一点。</P><P>生物机能标准的动物福利以保障动物生物机能正常运转和动物健康为旨归,因而同动物的生产性能有着直接的紧密的联系。而且,生物机能标准的动物福利措施未必会增加生产成本。瑞士联邦农业经济与工程研究所曾做过研究:奶牛的散栏舍饲(loose housing)与栓系(tie-stalls)方式比较,在提高奶牛福利的同时,建筑成本与人工投入均有降低,条件是奶牛群(成母牛)规模要超过20头。总之,生物机能标准的动物福利措施要么降低成本或减少损失,要么虽提高成本但却带来更高的收入。而且,动物健康是保障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生物机能标准的动物福利,就其本质来言,是人的福利。 <BR> <BR> 另一方面,畜牧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畜牧业所面临的头号问题是动物健康与疫病防制。而且,动物疾病和人畜共患病亦关乎人类健康,有着重要的公共卫生的意义:疯牛病与禽流感即是明证。动物卫生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动物健康与疫病防制“是压倒一切的”。2004年年初中国局部地区爆发的禽流感基本上发生在集约化程度不高的养殖场或农户庭院养殖。再者,疾病也是动物痛苦的主要因素,是动物福利的头号敌人。<BR> <BR> 因此,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来言,动物福利应以生物机能标准为主,兼顾其他两种标准(其他两种标准中与动物生物机能和健康密切相关者)。如若动物福利立法过于强调动物的感受和情感,过于强调动物的自然生活需要,不惟加大经济发展的成本,亦将给执法带来巨大困难。<BR> <BR> 如果说OIE的传统领域—动物疾病与人畜共患病的防制—有利于加强成员国的合作与团结,实现“共赢”(1924年28个缔约国创立OIE,就是出于疫病防制上的国际合作的必要性);那么,OIE的这一新领域—动物福利—则容易出现分歧和冲突。一旦动物福利成为国际规则,则在此规则下各个国家损益程度不同。很可能使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在动物及动物产品国际贸易的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恶化。动物福利不应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国际社会在制定国际间适用的动物福利标准时,应该也必须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制约条件。<BR> <BR> 假动物福利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的事情所以会发生的背景之一是,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农业协议》要求非关税措施关税化、削减关税、削减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其他协议如SPS、TBT等使技术性壁垒趋于规范,而新一轮多哈回合将进一步深化农业贸易自由化进程,农业市场将进一步开放,这有可能使得有着巨额农业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的部分发达国家,出于国内农业利益集团的压力或其他政治经济上的考虑,转而寻求和采用新的贸易保护形式。动物福利是一个选择。估计将来由动物福利产生的贸易纠纷会增加。<BR> <BR> 4 在动物福利问题上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对策<BR> <BR> 4.1 对内要积极。动物福利问题的出现,社会对动物福利的关注,总的来说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而且,基本的(主要是生物机能标准的)动物福利措施通常能够提高动物生产性能,带来经济上的利益。在国内动物福利水平普遍比较低的今天,动物福利所带来的好处将更为明显。另一方面,虽然目前WTO—SPS协议不包括动物福利,但从近几年发生的有关动物及动物产品国际贸易的事件来看,动物福利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已是一种事实存在,尽管这种影响尚“起于青萍之末”。<BR> <BR> 因此,我们必须以积极的态度来应对,以科学为基础,取渐进之方式,从那些能够显著改善动物健康和促进动物源性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的动物福利措施做起。<BR> <BR> 4.1.1可以考虑将动物福利的基本原则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总则中;在将来要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兽医法》中,应当明确动物健康与动物福利是兽医的职责所在。至于具体的动物福利措施可适时写进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比如,因控制动物疫情或其他原因而必须捕杀动物时,应尽可能以使动物产生最少痛苦的方式进行,这一条非强制性规定可写进“动物防疫条例”中。有关动物福利的规定在起始阶段应主要是鼓励、教育和引导性质的。<BR> <BR> 4.1.2要加强动物福利的科学研究,使得动物福利的标准与措施的制定建立在坚实的科学的基础之上。一般来讲,动物福利的科学研究涉及五个方面:空间与环境;管理、处置(handling)和运输;疼痛、恐惧、痛苦和沮丧;损伤与疾病;饲料、饮水和不良营养。国内在动物福利的科学研究上还比较欠缺,有些方面还是空白。需要加强动物福利的科学研究及其国际合作。鉴于动物福利与动物健康的紧密联系,“生物机能”标准的动物福利措施应成为畜牧场“良好管理规范”(GMP Good Management Practices) 的重要组成部分。<BR> <BR> 4.1.3要加强动物福利的宣传与教育。这分两块。大众教育的主要目的一是培养对动物的爱心,要善待动物。二是消除人们在动物福利上的一些错误认识,如将动物福利与动物权利混为一谈等。至于专业教育,应使动物福利在畜牧兽医专业课程中占有一席之地。<BR> <BR> 4.1.4要注意跟踪和研究国际动物福利的发展趋势及其对国际贸易的可能影响。<BR> <BR> 4.2 对外要坚持发展中国家立场。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发展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了动物福利的水平必然是初级的。孟子批评齐宣王的“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不是我们所希望发生的事情。而且,动物福利的贸易保护作用已现端倪,其背后有着一定的国际政治、经济背景。因此,在国际上,我们必须坚持发展中国家立场,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在国际社会制定国际间适用的动物福利标准中发挥我们的作用和影响。同时,要加强动物福利科研上的国际合作。</P><P>收稿日期:2004-12-28</P><P><BR>文章转载自《中国畜牧杂志》2005年第7期 出版日期:2005年7月25日</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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