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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首部动物保护法基本完成 虐动物致死负刑责(转)

<STRONG>转自凤凰网<BR>我国首部动物保护法建议稿完成 </STRONG><BR><STRONG>强调“动物福利”的重要性 </STRONG><BR><STRONG>据该法的建议稿—— 虐待动物致死责任人将负刑责</STRONG><BR>本报讯(记者魏佳)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最后的修改。<BR>如果该法获得通过,像陕西汉中大规模扑杀动物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BR>昨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常纪文向记者透露了此消息。<BR>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的撰写工作于去年12月开始,由社科院法研所常纪文教授牵头,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全国多所高校学者参与写作。撰写工作开始时,曾引起诸多媒体关注。<BR>昨日,常纪文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最后的修改。按照计划,建议稿将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时组织专家研讨,年底将讨论定稿上报相关部门,但他并未透露具体时间表。<BR>此外,常纪文表示,参与建议稿写作的大部分法学专家正在撰写一本系统的《动物保护法学》教程,以此让更多的人树立动物保护的意识和“动物福利”的概念。<BR><STRONG>专家观点</STRONG><BR><STRONG>伤害动物将被处罚</STRONG><BR>对于近期的“汉中打狗”事件,专家指出,虽然是以防疫为名打狗,但这是对动物福利的侵害,而且打狗过程中会伤害主人的利益和情感,也引发社会上诸多动物保护人士的不满。<BR>按照建议稿的内容,如果伤害动物,将视情节处以不同金额罚款,如果虐待动物致死,将负一定的刑事责任。<BR><STRONG>现有法律受保护动物有限</STRONG><BR>据了解,我国涉及动物保护的法律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但这部法律主要针对反走私、反盗杀等违法行为,并没有考虑“动物福利”问题,且被列入保护范围的动物种类有限。<BR>常纪文说,对此现状,建议稿中着重强调了“动物福利”的重要性。也就是强调动物的生理福利、环境福利、卫生福利、行为福利和心理福利,强调各种动物从生至死应拥有最基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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