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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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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红尘</B> 发表于 <I>2005-12-14 17:01:23</I> BR><FONT size=3>小龙人,你不用`再打我电话了,我不会再听你解释了,刚开始我也不信,可是事实就是事实,请注意帖子头一句,找了三天,确实让我把猫贩找到了.如果找个猫贩到你店里对证,你还是会抵赖的,因为猫本身也没有记号,就算拍到你在交易,你也可以不承认,我相信义工们没那么无聊诽谤你,认识你那么久也真没见你救助过哪只残疾的猫狗,猫协上面倒是很多,至于你现在没卖宠物是以前被人投诉过,不能摆在店里卖.本来你是没多大错,错就错在你老打着义工的坊子来骗人.</FONT> <HR></BLOCKQUOTE><P><FONT color=#0000ff size=4><STRONG>我打电话和你解释???哈哈哈……我为什么需要现你解释?收留小动物本来就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没有任何机构(包括爱猫者)给我支持,我有向你解释的必要吗?</STRONG><STRONG>我是想请你带同你的“猫贩”过来与我对证。</STRONG></FONT></P><P><STRONG><FONT color=#0000ff size=4>还有,你说我是义工?那么请问:我是哪里的义工?</FONT></STRONG></P><P><FONT color=#0000ff size=4><STRONG>“猫贩”前来对证,我如若真有干这么卑劣的勾当,或者他(她)说有,然后我抵赖,我让前来的所有网友任意唾骂。如若没有也可以还我一个清白!</STRONG></FON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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