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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保护小动物立法刻不容缓 (原创)
<FONT size=5> 据2006年2月22日《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市丰台区梅源小区一只流浪猫“胖胖”被严重烧伤,原本浑身雪白的小猫被烧得通体焦黄,双耳被烧掉。此前,这只小猫屡遭人针扎刀砍,伤情不断。<BR><BR> 以上事件无独有偶。近年来,虐待、遗弃、残害猫狗等小动物的事件屡屡发生,例如,即将毕业的研究生将小猫的眼睛扎瞎,使小猫被残害而死;被免试推荐的准研究生用浓硫酸泼洒动物园中的黑熊;大学生将小狗放在微波炉中加热;几个中学生为了取乐,将猫从高高的楼上重重的抛下;一个小学生,因为妈妈没有满足他的要求,点燃酒精将猫活活烧死;天通苑、方庄等居民小区多次发生毒狗事件,数十条无辜的狗狗离开了心爱的主人……<BR><BR> 这些事件一旦被媒体所披露,往往是一部分人不以为然,认为是小事大作,或者是当时批评、谴责声一片,过后则不了了之。<BR><BR> 国人不爱护动物、漠视生命的现象,昭显了一些中国人文明水平的下降,败坏了中华民族的声誉。因为,保护动物,并不是单纯是为了动物,还是为了保持维护我们民族的珍爱生命的传统美德,改变当前社会一些人物质水平提高,道德水平滑坡的现象。<BR><BR> 当前,要想保护小动物,光依靠道德调节的作用是很微弱的。因此,虐待、残害小动物的事件层出不穷。其原因是,由于中国大陆目前还没有《小动物保护法》,这就致使上述惨害小动物的人不能受到惩罚,其恶劣行为使得不到禁止,一幕幕的惨剧不断上演。<BR><BR> 显而易见,一个没有恻隐之心、缺乏良知和爱心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民族,是难以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只能被世界其他民族所鄙视。<BR><BR> 科学家从科学的角度研究也表明,那些小时虐待小动物的孩子,长大后身上往往有暴力倾向。心理变态的人,不但会导致虐待和残害小动物,而且也容易对他人造成伤害。因此,加强小动物保护立法工作,不仅能保护动物,而且对于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也能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对于中央所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也是十分必要的。<BR><BR> 2008年很快就要来到,全世界人民将在北京团聚,如果我们依然没有一部《小动物保护法》,残害动物的事件不断发生,将给国际社会以什么印象?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BR><BR> 下个月,人大、政协“两会”就要召开了,我们强烈呼吁立法机构将小动物保护法的立法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使人们对待小动物的行为得到规范,人与小动物能共同生活在一片蓝天下,形成共存、友爱、和谐的关系。</FONT><BR><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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