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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阳光宠物村”拿收养猫换钱
<P> </P><P align=center><STRONG><FONT color=#0000ff size=4>“阳光宠物村”拿收养猫换钱</FONT></STRONG></P><P> 今报讯沈阳成立了一个小动物救助中心,收留在街头流浪的小猫,小狗。这很容易让人们想到它可能是一处“阳光宠物村”。可是时常到救助中心去的爱心人士却发现,生活在那里的小动物并不幸福。<BR> <BR> <FONT color=#ff3300>听起来很美<BR></FONT> <BR> 位于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3号的小动物救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2004年5月3日正式挂牌成立,它是东北首家收留流浪小动物的服务机构。隶属于沈阳总商会沈阳宠物商会爱猫分会。<BR> <BR> 中心对外表示是个完全公益性的机构,收留流浪的小动物,将其驯化、救治,然后交给有爱心的人饲养。如果收养者不想继续饲养了,可以送到中心来,免费接收。领养小动物也是免费的,只需要签订一个书面协议。<BR> <BR> <FONT color=#ff6600>看上去挺惨<BR></FONT> <BR> 一位常去宠物中心的爱心大姐对记者说:“(中心里的)小动物瘦得皮包骨,我在外面花10块钱买了一捆香肠拿进去,猫狗像狼一样吃起来,我都差点哭出来。这些小动物在这里还不如在马路上流浪呢!”<BR> <BR> 5月26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心。一进入那个只有十平方米大小的房间,一股令人作呕的气味迎面扑来。一排三层的笼子里有5只健康的小猫,还有三四只残疾猫狗,都非常消瘦。笼下猫狗粪便堆积,不少已经风干。<BR> <BR> <FONT color=#ff3300>接到手就卖<BR></FONT> <BR> 市民孙女士家的猫生了6只小猫,照顾不过来,想将一只送给中心,记者在采访中恰巧遇到了她。5月27日,孙女士带着小猫来到了中心,反复嘱咐工作人员,她不是要卖猫,只是养不过来,希望能找到一个有爱心的人,好好照顾小猫。孙女士询问中心是否可以给出具一张收留小猫的证明,工作人员称没有。2分钟后,孙女士离开。在送猫的过程中,中心没有提出给孙女士做登记,没有让孙女士留下联络方式。<BR> <BR> 20分钟后,记者进入中心“看中”了孙女士刚刚送来的小猫。工作人员一口价“50元”,理由是“别人放在这里代卖的,人家就定的这个价。”记者交上50元钱,询问买猫是否有发票,被告知没有。记者询问那只耳朵残疾的猫(前一天工作人员称是因主人出国被送到中心的)是否也出卖,工作人员爽快地回答“卖”。价格是2000元,因为是名猫。<BR> <BR> <FONT color=#ff6600>要追究责任<BR> <BR></FONT> 沈阳小动物救助中心赵宇副秘书长对记者讲,中心是爱猫协会会长提供的地点,并负担日常开支。除了商会人士的少部分捐款,来自社会的捐款根本没有。平时有一些市民会捐一些猫粮狗粮,都有详细记录。<BR> <BR> 沈阳爱猫协会会长余波女士说,严格地说所有在中心从事工作的人都属义工,不领一分工资。尽管下属宠物商会,但资金不来自商会,目前维持也非常艰难,但是作为一项爱心事业,尽管艰难也要进行下去。<BR> <BR> 沈阳市宠物商会秘书长徐河称,商会对中心有严格的监管,制定了管理细则。在账目和小动物管理方面都要求做到透明管理。中心是纯民间组织,是救助小动物,不是收容小动物,严格规定不允许收留市民遗弃不养的小动物,只收留流浪的,并要有社区的证明,在中心严格登记。如违反规定,要追究到个人。 <STRONG>记者李洪飞</STRONG><BR></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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