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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5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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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想起这一篇文章</P><P align=center><STRONG><FONT color=#00c040 size=4>《七里香》诗集</FONT></STRONG></P><P> 一个晴朗得要命的星期日,公司新来的小女孩拉我去买《七里香》。看她拿了周杰伦的歌碟去交款,我才恍然,她所说的《七里香》,不是我心里一直认为的《七里香》。我以为的《七里香》是诗集,浸透柔软的忧伤和水银一样的唯美,作者是席慕蓉。这样的诗集我有一本,花城出版社出版,薄薄的小32开本,浅紫封面。这是莘可送我的礼物,莘可是我的初中同桌,长得细眉细眼,乖巧温顺,总穿那年最流行的萝卜裤和紫色蝙蝠衫。<BR> 1989年我读高一,年轻人都有些蠢蠢欲动,热衷着两件事:背英语单词、背席慕容的诗。我和莘可是席慕蓉迷,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席慕蓉的Fans。她那些晶莹剔透的空灵文字,在十六岁女孩的眼睛里,美艳不可方物。我们住的地方有一家看起来气派的书店,里面一本我们喜欢的书也没有。寒假,莘可去外地,买回一本席慕蓉的《七里香》。《七里香》借到我手里时,我为只能拥有两天的所属权苦恼不已,然后冒出一个吓自己一跳的念头———把整本书抄下来。父母以为我整夜开灯是为了学习,特地买一条鱼烧给我吃,我嘴里填满鱼肉一句话不敢多说。两天之后,完美竣工,当我心满意足地沾着口水,打算享受“战绩”时,才愕然发现,这本“七里香”,每一个字都与席慕蓉无关,是货真价实的伪版!<BR> 当时我们学校有个文学社。我和莘可还有另外几个女孩一篇接一篇地投稿,就像投进空气里。N次投稿无果后,我们恨恨地筹划自己的一份报纸,报名定为《七里香》。计划中的报纸非常精细完美,实行起来逐项简化,最后简化到办成“人工周报”———在四开的白纸上,我们一个字一个字把决定刊用的稿子抄录上去,然后用彩笔直接在上面画插图。每期的经典赏析栏目,没有争议地选用席慕蓉的诗。我们也做娱乐版,记得我找来一个模仿邓丽君的女孩照片,叫王靖雯,改名王菲后红透半边天。<BR> 莘可负责的版块一直被我们批,好脾气的莘可总是许诺下次一定会很精彩,但下次还是很不精彩。直到有一期,我们实在忍无可忍,给莘可下最后通牒:如果下期还这样,就请退出“七里香报社”。半晌,莘可开口:“最近我忙着收拾物品,所以对报纸潦草了,对不起大家呵,我家要搬走了,去广州。”我们顿时全沉默了,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回五分钟之前,把刚才那句话擦掉。<BR> 莘可搬走的前一天,我和她坐在学校操场的草地上。那时正逢暑假,学校空寂如刚从火山灰中挖出来的庞贝古城。和我同日出生的莘可正经历着人生中无数个分别的第一个,我卖弄老练地安慰莘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结果莘可大哭,我也哭了。在那个8月的早晨,没人知道两个十六岁的女孩,为无力控制人生的聚散离合哭得眼睛红肿。当时围墙外车水马龙,花朵在我们身前身后透明地孤寂,远处隐约传来小虎队的《青苹果乐园》。<BR> 她到广州的第十五天,我收到她邮给我的的正版《七里香》诗集。<BR> “翻开那发黄的扉页;命运将它装订得极为拙劣;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莘可在这几句诗底加了曲线,为青春之河的东流而去无可奈何。</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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