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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晚报(成都) 2010-6-17 女子买卖熊掌鹿鞭获刑10年 称文化低不知保护动物

http://www.cwca.org.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9795
熊掌、巨蜥、穿山甲、鹿肉、鹿尾、鹰、鳄鱼肉……日前,成都警方在双流一销售海产品的铺面内,查获大量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总价值52万元。然而,女老板被挡获后,却称不知这些是国家保护动物。警方表示,这是成都市近年来破获的最大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昨日记者从双流法院获悉,游某因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有客人来买 她就开始违法
    据游某交代,她今年38岁,广汉人,在双流经营一家贩卖养殖野生动物的小店,主要销售绿头鸭和大雁,没有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去年5月,有人向她推销老鹰,称吃老鹰可治病。游某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收购了几十只,但一只也没卖出去。几天后,一名自称小吴的男子找到游某,问其要不要穿山甲。有了上次的教训,游某拒绝了。“你可以卖了再给钱。”小吴称,如果卖不出去,他就把穿山甲拿走,游某就同意了。
    过了一段时间,一名客人到游某店里定货,称要2只熊掌和2只穿山甲。游某让小吴赶快把货送来,从此,游某和小吴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涉案动物11类 总价值50多万
    去年7月7日,警方接群众举报,在游某店内查获大量野生动物及制品。查获的野生动物制品共计11类,包括熊掌、巨蜥、穿山甲、大鲵、鹿肉、鹿尾、鹿鞭、鹿筋、鹰、秃鹫和鳄鱼肉。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圆鼻巨蜥9条,梅花鹿尾10只;国家二级保护鸟类46只,黑熊熊掌51只,穿山甲6只,大鲵4只。经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鉴定,以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价值52.4万元。据介绍,这起案件是成都市警方近年来查获的最大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案。
    今年2月25日,游某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双流检察院提起公诉。

    文化低 不知道保护动物
    “我不知道收购的是国家保护动物。”庭审时,游某称这些动物及制品是他人上门推销的,她不知收购是犯法的。游某的代理律师表示,游某只有小学文化,据其学历和经历推断,她确实不知道哪些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双流法院审理认为,游某能准确说出收购的野生动物及制品名称,不存在认识错误的情况。游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价值达50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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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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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提到鳄鱼肉
但我在cctv看到过一个创业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靠养殖鳄鱼,去卖,制成成品,或者皮革等的
吃鳄鱼肉应该不是违法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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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沃尔玛等商场也有卖鳄鱼肉啊,还有人工养殖来吃的,应该是不违法的。不过人类还真是可悲,连鳄鱼也要来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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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懒猫宝贝 的帖子

现在什么都吃的
人们还说越野生的越好吃
我也在中菜馆吃过鳄鱼肉,硬硬的
现在越来越多动物和植物可以用来做菜或者做药,反正有求必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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